国际保理中发生抗辩、抵消、反索的处理 发表评论 179 viewsA+所属分类:诉讼仲裁 在出现进口商提出抗辩、抵消和反索时,根据GRIF的规定,视为发生争议,已受核准的应收账款被暂时视为未受核准,进口保理商暂时中止担保付款责任(但并非绝对免除)。是否最终承担担保视出口保理商及供应商与债务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协商或法律诉讼(仲裁)取得有利于债权人的结果而定,其中协商解决的期限为180天,法律诉讼(仲裁)的情况下为3年。 我的微信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我的微信公众号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赞 0 赏 分享